“以租代售”方式买房或面临卖方违约风险
www.fjsen.com 2012-05-02 15:31 淦丹丹 来源:大江网
我来说两句
市民孙女士:我想通过“以租代售”方式购买一套商品房,在租赁合同里约定,买卖双方在正式签订买卖合同并实现产权过户后,买方可以将先期支付的租金用以冲抵购房款。这样5年下来,我就不用缴纳营业税了。但不知其中会否有什么风险?
江西添翼律师事务所李春华律师:“以租代售”是指双方在确定成交的意愿下先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限到办理产权过户不用缴纳营业税的时间(即取得产权5年)为止。但是,房产价格的波动往往是签约时难以预料的。将来万一房屋价格上涨了,那卖方完全有可能宁愿赔偿违约金也不愿意按以前约定价格卖房子,所以,买房应当走正常房屋交易程序。(记者淦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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