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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拆迁公司骗拆迁款46万 检察院抗诉判太轻
www.fjsen.com 2011-12-06 14:50   来源:北青网    我来说两句

法院一审

法院认为,杨堃作为房屋拆迁有限公司拆迁工作的负责人员,本应认真履行自己的职权,确保国家棚改专项资金的正确使用,但其却为了谋取个人私利,与他人勾结,利用签订拆迁协议的职权便利骗取国家财产。

高连合、高连英作为被拆迁人,为贪图更多利益,弄虚作假,与杨堃勾结骗取拆迁补偿款。郑国庆从中出谋划策,并与李斌一起为杨堃等人牵线搭桥,图谋国家利益。

五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贪污罪,法院一审判决杨堃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判决郑国庆和高连合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剥夺政治权利3年,李斌与高连英被认定为从犯,并具有自首等情节,从轻被判处缓刑。

判决后,检察院认为,李斌和高连英的行为不属于主动投案,量刑应该在有期徒刑5年以上,因此提出抗诉,而其他几名被告人也认为定罪有误,提出上诉。

今天上午,该起案件在一中院开庭审理。

责任编辑:黄惇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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