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拆迁公司骗拆迁款46万 检察院抗诉判太轻
www.fjsen.com 2011-12-06 14:50 来源:北青网
我来说两句
利用棚户区改造的便利,房地产拆迁公司的职员与房产评估中心职员联手,与拆迁户私相授受,骗取拆迁款46万余元,法院以贪污罪判处5名涉案人10年半到缓刑不等的刑罚处罚。
今天上午,该案二审在一中院开庭。其中,检察机关对法院一审判决两名被告人缓刑的结果提出抗诉。
2009年5月至9月间,门头沟棚户区改造建设中心委托门头沟区龙泉镇人民政府对石泉砖厂地块进行拆迁,后门头沟区龙泉镇人民政府委托杜鸣联合房地产评估有限(北京)公司和北京胜鑫达房屋拆迁有限公司对上述地块进行评估、拆迁工作。
居住在门头沟区龙泉镇东龙门村的拆迁户高连合为其与姐姐高连英多获取拆迁补偿款找到李斌,李斌又找杜鸣联合房地产评估有限(北京)公司评估员郑国庆帮忙。
郑国庆提出利用虚假营业执照骗取拆迁款,并找北京胜鑫达房屋拆迁有限公司拆迁员杨堃解决问题,高连合与李斌双双表示认可。
此后,高连合利用虚假的“北京吉龙果品蔬菜技术咨询部”营业执照,签订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协议,骗取停产停业补助费321056元。
同时,高连合还帮助其姐高连英制作了虚假营业执照,致使高连英采用同样方法利用虚假的“北京彭天广冷饮批发部”营业执照,签订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协议,骗取停产停业补助费143680元。
事后,高连合给付被告人李斌好处费23万元,李斌将其中20万元给了被告人郑国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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