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约定时间内交付土地的现状为:宗地范围内地上建设物、构筑物、坟墓、杆线等已拆除或迁移、场地已平整。
3、竞得人应在竞买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与我局签订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支付宗地价款的50%(竞买保证金可充抵土地价款)、180日内支付宗地价款的30%、360日内全额付清宗地价款。全额缴清土地价款之日起15日内申请交地。
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商服用地40年,自签订交付土地确认书之日起算。
4、竞得人应在交地后6个月内动工(以县住建局核发的施工许可证日期为准),动工之日起36月内竣工。
竞得人在缴纳出让宗地一期价款时,应同时向县我局缴纳宗地规划的五星级酒店及配套设施建设履约保证金500万元,按酒店建设基础完成(±0.00)、封顶竣工、星级评定等3个形像进度,按40%、40%、20%比例分期无息返还。
5、竞得人必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60日内在永泰县境内注册成立开发建设企业,注册资金应在10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10000万元)。项目建筑施工企业所得税应在我县全额缴交,施工企业未能落实全额缴交的,其差额部分由竞得人向县财政局专项上交补足。
竞得人可按宗地内各个地块分别注册成立全资项目子公司进行运营管理。
6、本次公开出让地块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本次公告与出让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出让文件为准。
7、银行帐户:
(1)开户单位:永泰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泰支行
帐号:411761151106
(2)开户单位:永泰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泰支行
帐号:100042788980010001
(3)开户单位:永泰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永泰县支行
帐号:1402080129008888805
(4)开户单位:永泰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泰支行
帐号:35001617007052503170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永泰县樟城镇县府路155号(县国土局办公大楼一层)
联系人:张杰陈挺耕
联系电话:0591-24857851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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