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永泰县人民政府批准,永泰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永泰县国土资源局挂牌出让1幅住宿餐饮用地
备注:(1)该宗地总面积313030平方米。其中地块一规划用途为商服用地——住宿餐饮(五星级酒店)、商务办公(酒店公寓),面积135364平方米,容积率≤0.8,建筑密度≤35%,绿地率≥35%,建筑限高100米。其中规划商服用地——商务金融(酒店式公寓)计容建筑面积占全部计容面积的40%(即42200平方米),位于地块南侧且集中布置;地块二规划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科教用地(博物馆),面积77279平方米,容积率≤0.66,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限高50米;地块三规划用途为商服用地——商务办公(服务型公寓),面积100387平方米,容积率≤2.0,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限高100米。(2)以上除五星级酒店主体建筑需整体经营外,酒店式公寓等用途可分割转让。具体规划技术指标和建设要求详见县住建局等函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申请人为企业法人,应具有国内直接投资建设经营1个以上(含1个)由国际知名品牌酒店集团托管经营的酒店;
(二)竞买申请人须提交经永泰县政府审核通过的在宗地内计划投资建设的五星级酒店与国际知名品牌酒店集团签订托管合作意向协议书和配套建设的博物馆需提交初步建筑设计方案(建筑面积不低于30000平方米)。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06月20日至2013年07月11日到永泰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永泰县樟城镇县府路155号,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大楼一层)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3年06月24日至2013年07月11日到永泰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07月11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3年07月11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永泰县国土资源局一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樟[2013]挂06号号地块:2013年07月05日08时00分至2013年07月15日17时3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1、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
2、宗地出让价款包括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征地报批、耕地占用税、杆线迁移、场地平整和基础设施工程配套建设等前期开发费用,以及上级规定应提取的各项基金(国有土地收益金、工业用地成本调节金、农业土地开发金等)和土地出让业务费等政府其它土地收益。不含土地出让契税、出让佣金,不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绿化费等建设主管部门的审批、审核费用和消防、人防、环保等其他部门规费以及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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