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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剪不断 理还乱
www.fjsen.com 2012-05-02 15:58   来源:城市化网    我来说两句

全国工商联数据显示,1995—2010年间全国小产权房建筑面积累计超过7.6亿平方米,大约相当于同期城镇住宅竣工面积总量的8%。

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山东财经大学教授郭松海提交了关于小产权房的提案,提案中的数据称我国小产权房总量约50亿至60亿平方米,已相当于我国城镇住宅数量的30%多。

有媒体统计,北京市的小产权房涉及超过30万个家庭,可能是全国小产权房规模最大的城市,主要集中在通州、顺义、怀柔、密云等区域,约占北京楼盘总量的20%左右。

规模庞大,法不责众,被认为是清理小产权的难点。用市区大产权房置换了北京市昌平区宏福苑小区小产权房的齐大爷说:“都住好多年了,这些楼新的旧的大概有100来栋,都住满了,还能赶出去,法不责众。”

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会长聂梅生称,如果对小产权房全部拆除,将激化社会矛盾,影响社会稳定;其次也是住房建设资金和建筑材料的巨大浪费。

那么,既然农民通过建设小产权房可以致富,购房者可以买到便宜的房子,为什么不行呢?

专家认为,从法上讲,国家法律土地制度规定的非常明确,集体土地的宅基地包括它的土地转让性质,只能在属于农民范畴内运转,城市不能运转。因为这是从农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在社会保障不健全的情况下,这一条不能动。并且从权益利益的角度看,农民的问题就是城乡差别、二元结构的问题,以及农民保障的问题,在没有解决和建立起来的情况下,最主要是保护农民利益的问题。农村的宅基地是有限的,如果把大批农村的宅基地叫城市居民买到以后,将来可能出现他们的居住、生活问题。

知名媒体人刘彦认为,国土资源部此时选择清理“小产权房”,显然是一件耐人寻味的事情。这也表明,虽然农民利益的保护和农民权利的伸张成为共识,但如何实现和切实保护这一权利,不但不同的部门有不同的理解,而且实现起来也困难重重。

责任编辑:黄惇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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