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研究向房产“保有环节”征税
www.fjsen.com 2012-04-12 16:37 来源:广东研究向房产“保有环节”征税
我来说两句
中国指数研究院副院长陈晟同样认为,房地产行业的税收不能只做加法。“房产税一个长效的工作,是需要周期的。”陈晟认为,现在湖南和湖北在研究的土地税和房产税如何增减是合理的。而诸如广东等发达地区研究房产税,更多还是征收对象的问题。
还有一个问题是,在限购不放松的前提下,房产税推出的影响可能并不如外界想象得大。
刘桓认为,若限购令没有调整的话,不必急着开征房产税,因为没有太多的实际意义。现有的试点效果并不明显,不是税收政策本身不好,而是这一政策在目前这种情况下,没有放开房产购买力,可能构成税源的房产难以成交,税收也征不到。
刘桓认为,限购令没有放松之前,对部分存量房开征房产税还有点意义,即对现有的存量房中超标的或多套的进行征税。但这种征收方式,和刚开始抑制过度投机的政策制定初衷有一定距离。
印堃华认为,房产税应该实行差异化征收,“房屋若出租就降低税收,房屋若空置就增加税收。没有必要以增加购房成本门槛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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