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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山区近2公顷土地被征收 要建拆迁安置房
www.fjsen.com 2012-04-12 15:31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本报讯(记者刘丰)昨日,福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征收仓山区近2公顷地块建设拆迁安置房。

  根据公告,此次征收的地块权属江边村和浦下村。其中,江边村征收1.7921公顷,浦下村征收0.1095公顷。

  同时公布的还有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江边村征收的土地均为农用地,按片区综合地价120万元/公顷补偿(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浦下村征收地块均为建设用地,该地块上的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将按《福州市城区集体土地征收房屋补偿若干意见(试行)》执行。另外,按照征收农用地的10%确定留用地,并试行留用地每亩100万元货币化补偿,用于被征地村集体发展第二、三产业等再生产或生活安置。

  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涉及上述用地范围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持相关文件到所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手续。被征收土地范围内不得改变地类、地貌,严禁在被征地范围内抢建建筑物、抢种植物及进行突击性水面养殖,违者一律不予赔偿。

责任编辑:黄惇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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