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参加竞买申请方式及截止日期
申请人可于2011年12月12日至12月20日(不含法定节假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期间,到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永泰县樟城镇县府路155号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大楼一层)获取出让文件。有意竞买的申请人,应于2011年12月14日至12月20日期间,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证、护照、竞买申请表、竞买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委托代理的,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等有效证件)等材料,向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竞买申请。申请人的竞买保证金必须于2011年12月20日17:00前汇至指定的账户。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12月20日下午17:3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四、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和时间及地点
本次出让采用挂牌方式,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时间为12月21日上午8:00-11:30时至12月30日下午15:00-17:30时(含节假日,挂牌截止时间为12月30日17:00时),竞价栏地点设在永泰县国土资源局一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若在申请竞买时间截止时,申请竞买人达到3人的(含3人)自动转为现场拍卖,现场拍卖地点设在永泰县国土资源局六楼,拍卖时间为2011年12月21日上午10:00时。
五、其它事项
1、本次公开出让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
2、宗地出让价款包括宗地拆迁补偿安置、场地清理等前期开发费用,以及三金(国有土地收益金、工业用地成本调节金、农业土地开发金)等政府其它土地收益。不含土地出让契税,不包括出让佣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建设主管部门的审批、审核费用和消防、人防、环保等其他部门规费以及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税。
出让宗地为现状土地,地面杆线以及若有不可预见的地下埋藏物需要迁移的,由竞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3、竞得人应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全额缴交宗地出让价款。除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缴纳上述宗地出让成交价款外,还应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另向永泰县土地储备发展中心缴交宗地附加条件价额合计1104.9862万元。
4、本次公开出让地块不设定保留价。
5、本次公开出让宗地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本次公告与出让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出让文件为准。
六、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永泰县樟城镇县府路155号(县国土局办公大楼一层)
联 系 人:陈 术 汪苏华
联系电话:0591—24857851
开户单位:永泰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永泰县支行
帐 号: 1402 0801 2900 8888 805
永泰县国土资源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