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分配提供机制保障 闽保障房租售流程出炉
www.fjsen.com 2012-05-04 09:06 杨永敏 来源:海峡都市报
我来说两句
骗购、骗租保障房取消5年内申请资格
对违反规定将经济适用住房出售、转借、出租(转租)、闲置、改变用途且拒不整改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收回。
对弄虚作假骗租、骗购保障性住房的,一经查实即收回住房,并取消其在5年内再次申请购买或租赁各类政策性、保障性住房的资格。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在媒体上予以曝光并记入诚信档案。
我省保障房申请程序
条件
各类保障性住房供应对象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经适房供应对象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并与廉租住房保障对象衔接;公租房保障对象为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廉租住房与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可实行并轨运行;限价房保障对象为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申请
城镇居民家庭申请保障房,应向受理机关提出,领取并如实填报申请登记表,由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受理,同时提供如下材料:家庭收入、资产、住房状况等有效证明材料;诚信承诺书;授权书,声明同意审核机关调查核实其家庭住房和资产等情况等。
初审
受理机关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人收入、资产、住房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并在户籍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公共场所张榜公示,公示7日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将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报送县(市、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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