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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交房租就断电 律师:物业无权断电
www.fjsen.com 2012-05-02 15:08  朱丽娟 来源:金陵晚报    我来说两句

184号店铺老板郭女士称,当初双方签订合同时,称房租的结算以金源公司二期开业时间起。“当时承诺的商场二期开业时间是2010年7月,但实际拖到了2011年12月。”

面对为什么迟迟不肯交房租的关键原因,几家店铺都表示那是因为最迟开业时商铺给他们的优惠承诺。“商铺延迟多久开业,就免多久的房租。”184号店铺老板郭女士告诉记者。“他们和承诺的时间推迟了一年半,所以我们应该是到2013年的5月才需要交房租。”郭女士算给记者听。

此次遭断电的巩老板介绍,她的店是2010年8月初完工试营业的,生意清淡,经常入不敷出。“一天晚上生意做五六块钱是常事。”她说。166号商铺的吕老板拿出二月份的电费单算给记者听:“水电费每月至少要1000多块,加上人员的工资,每月至少要亏12000元左右。再算上当初装修的费用,已经亏损了三十几万。店里的员工也从原本的十几个缩减成了两三个。”

管理方:已顾及商户利益

当记者找到南京金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汤主任表示,目前对断电商户的处理办法,是完全依照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条款进行。“因为双方认定的‘二期开业’时间很难达成统一,所以我们已经决定从他们开业之日起实行免租,至今已经一年半。对其他各家有相关问题的商户也一直都没有收取任何租金。”

汤主任告诉记者,到目前为止公司决定对前期开业的商户统一从2011年10月收取租金,2011年10月以前的房租一律免租,并且已多次主动催促商户关于租金交纳的事宜。但巩女士一直不予配合,拒绝协商,店铺仍然正常营业,所以公司才对其实行断电的措施。

责任编辑:黄惇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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