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2012-06地块
经闽清县人民政府批准,闽清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但在本县辖区内有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及曾有放弃竞得标的造成违约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05月04日至2012年05月15日到闽清县国土资源局三楼地产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2年05月04日至2012年05月15日到闽清县国土资源局三楼地产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05月15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2年05月15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闽清县国土资源局四楼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12-06号地块:2012年05月04日08时00分至2012年05月18日10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1、闽清县国土资源局为本次挂牌交易活动的挂牌人;
2、县人民政府委托国土资源局依照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向竞得人提供用地;
3、该地块出让成交价中含土地出让审批规费等,不含契税及建设、人防等部门收取的相关税费;
4、意向投资商福建省闽清日新车辆事务服务有限公司已先行投入资金进行了“五通一平”等前期工作,经闽清县基本建设项目审核中心审核,闽清县梅城镇大路村鲤鱼湾建设用地前期开发投入的费用为258.1257万元,根据县十五届政府2011年第4次县长办公会议等纪要精神,若本地块由意向投资商福建省闽清日新车辆事务服务有限公司竞得,将从该地块土地出让金中予以回拨返还;若由其他人竞得,则由竞得者自行负责与意向投资商协商确定已投入的地面物补偿等问题。
本次出让不接受口头、电话、传真、邮寄和电子邮件等形式的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
5、该地块实行开发利用申报制度,受让人在动竣工时需向国土资源部门进行书面申报,登记备案;
6、在本县辖区内有欠缴土地出让价款、放弃竞得标的造成违约的单位或个人不得参加竞买;
7、地块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等由竞得人与有关所有权人自行协商处理。
8、未尽事宜,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闽清县台山路108号国土局三楼地产中心
联系人:吴先生陈先生
联系电话:22312668
开户单位:闽清县会计核算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闽清县支行
银行帐号:81190752900809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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