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 海峡都市报
海峡导报 石狮日报 晋江经济报
福建省政府新闻发布会 福建企业文化网
文明风网 国防教育网 妇联新闻 福建工会
报纸旧版 集团邮箱
报社传稿 远程访问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要闻 > 正文
房产税试点扩围向增量开刀 新的试点或将有福建
房产税试点
www.fjsen.com 2013-05-30 10:06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5月30日讯 记者近日从权威人士获悉,出于试点顺利落地的考虑,房产税试点扩围已确定“向增量开刀”的思路,下半年将是试点扩围的关键时点。该思路包含两层含义:一是对增量住房进行征税,不会覆盖存量;二是在划定人均免征面积的基础上,对超出部分征税。

继此前试点的上海和重庆之后,新一轮试点可能在较大范围内铺开。此前包括福建在内全国共有10个省(区、市)启动物业税“空转”试点,有分析认为,新一轮房产税试点城市可能在这些地区中诞生。

哪些城市最可能“入围”

□观点碰撞

谁将成为新一轮的房产税试点城市?

国家开发银行研究院副院长曹红辉认为,两种特征的城市最可能“入围”:一是连续36个月房价上涨超过30%的城市;二是该城市5%家庭持有两套以上房产,而且人均居住面积超过当地人均面积2倍以上。

统计数据显示,今年4月,广州、北京、深圳新建商品住房同比涨幅为13.7%、13.4%、11.5%,在全国大中城市中遥遥领先。

此前有消息称,杭州、湖南湘潭、湖北鄂州的房产税试点方案已成形并上报。

此外,在上海、重庆试点房产税之前,全国共有10个省(区、市)启动物业税“空转”试点,包括北京、辽宁、江苏、深圳、宁夏、重庆、安徽、河南、福建、天津。有分析认为,新一轮房产税试点城市可能在以上地区中诞生。

存量还是增量?

“沪、渝两市试点,避开了数量巨大的存量房,当然不可能形成对多套住房拥有者的挤出效应。”

——国家开发银行研究院副院长曹红辉

“对增量房征税,阻力会小一些,对存量房征税则效果更明显。总的来说,房产税扩容,不能增加普通群众购房和租房的负担。”

——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剑文

“房产税要动真格,就该将存量房纳入征收范围,且应提高税率。”

责任编辑:肖月青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看房直通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