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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一开发商逾期交房 支付业主违约金1.4万元
开发商 交房
www.fjsen.com 2013-04-09 16:32   来源:海南特区报    我来说两句

业主购房后,迟迟不见开发商交房。最终将开发商送上仲裁庭,对此开发商却认定,是因为政府修路征地才造成小区楼盘建设缓慢,并称当初晚交楼盘已经得到了业主的原谅,如今又来告是业主不讲诚信。记者刘江浩

业主称开发商逾期交房近两年

王强老家住在东北,2008年年底前后,身在海南三亚的他考虑到海南风景优美、环境舒适、宜于居住,便打算在三亚买一套房。经多处考察了解,王强看中了三亚市解放四路的一套房屋,经过一番比较之后,王强决定购买该小区4栋10楼的一间房屋。

2009年4月18日,王强和该小区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由王强购买开发商位于三亚市解放四路某小区第4栋1004房屋。据了解,该房屋建筑面积92.71平方米,单价约为每平米7226元,房屋的总房款约为人民币67万元。合同签订后,王强很快便支付了购房款67万元。

根据双方在合同中的约定,开发商应于2009年7月30日前将该商品房交付给王强。逾期交房的,应当自约定交付期限的第2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由开发商向王强支付已付房款的日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然而,最终交房的时间却大大出乎王强的预料,楼盘进展十分缓慢。直到过了原定的交房时间,小区的建设工作仍旧不尽如人意。虽然包括王强等很多业主在内都对此进行过催促,但是开发商却表示因为“修路”等原因,进程会往后延误,直到2011年3月31日,王强才收到房屋,最终逾期交房达609天,且开发商并没按合同约定主动提出给予足够的违约赔偿。这让王强难以接受,他认为,按照合同的约定,开发商早应该将房屋交付给自己,既然开发商违约,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向购房者支付违约金。

开发商称延期因政府道路规划

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王强向海南仲裁委提起仲裁,要求开发商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81606元,仲裁费由开发商承担。

对此,开发商表示,他们当初在交房给王强时,已经多次强调由于当地政府道路规划的原因,征用了开发商的土地修建市政道路,该房地产项目还得修改设计方案,建设时间相应推迟,原定2009年7月30日前交房因故顺延。并不是开发商自己有意拖延交房时间。

责任编辑:肖月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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