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因限购令“旧政新解”引发的上海本地户籍未婚子女能否购房的政策解释一解再解之时,被扼杀逾半年的“补缴个税”又出现了死灰复燃的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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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听已收听最新消息 2012年3月9日 11:15#一财看两会# 两会特别节目《转型——龙年九骏》(3.8)本期话题:如何发展新能源。全国人大代表、保定天威保变有限公司董事长丁强,中国石油大学能源战略中心主任王震,中国能源网首席信息官韩晓平与主持人共同探讨能源升级和转型。http://url.cn/3E25YS 更多)日报》记者近日调查发现,最近有不少拟购房者经过中介公司的“包装”,成功获得购房资格。随着政策面的不断收紧,中介公司的“包装”水平也在不断提升。有包装公司的负责人甚至向记者表示:“做了一年多了,从未失手过。”
事实上,时至今日,上海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都表示,补缴的个税均不被认可。
“造假”手段“天衣无缝”?
近日,上海宝山区某投资咨询公司的客户经理王全(化名)告诉记者,客户只要交纳2000元的代理费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再经过该公司的“包装”即可获得购房资格。
“税金和滞纳金是客户自己掏的,税金的具体数额不确定,要看你希望一个月按多少钱交,我负责帮你控制一个月具体交多少的税。”王全表示,“(做出来的)税单是一年一张,(上面)每个月(纳税记录)都有显示。”
根据沪版限购令规定,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一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一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此前,已有大量代办补缴个税的公司出现。但2011年7月出台的“沪四条”明确规定,补缴个税的行为不予认可。日前,静安、浦东等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也均向记者表示,补缴个税的行为将无法获得购房资格。静安区一位工作人员强调:“税单上一定要每个月都显示缴税额。”
也就是说,和此前大部分补缴的税单上只有“一笔补缴总额”不同,像王全这样的包装公司已能够“做”出“每个月都显示金额”的税单。从理论上看,沪版“限购令”在税单上设置的“门槛”已被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