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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楼市出现外地人凭假税单购买房子
www.fjsen.com 2011-11-29 09:53   来源:东南快报    我来说两句

近期,由于限购政策挤压,福州部分楼盘房价出现松动,这使“退房潮”在福州开始萌芽。晋安区工商局相关负责人称,近期由于房价下跌,以各种理由要求退房的案例急剧增加。

张先生案例中出现的“假税单”引发的退房在福州并非首例。昨日,晋安区工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近来,已有两个类似张先生的案例退房成功。据了解,成功退房的这两个购房者分别来自厦门和宁德,此前均通过“假税单”购买房子,但近期担心承担风险,提出退房。经过晋安区工商局的调解,均成功拿回已缴房款。

“购房者在明知道通过‘假税单’购房有风险的情况下还决定买房,购房者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在购房过程中,开发商有责任告知购房者在购房中存在风险。”晋安区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律师称类似合同无效可考虑诉诸法律

名仕律师事务所律师、福州市消委会常委周元强告诉记者,这个案例可以从两个方面分析。

如果购房者事先并不了解具体情况,那么开发商所谓“300元做好税单”的说法就涉嫌误导购房者。《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根据这一规定,购房者有权要求撤销合同。

如果购房者对限购政策有了一定的了解,则说明购房者主观上与开发商一起以合法方式来掩盖非法目的,则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该合同是无效的。据了解,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购房者在一定条件下享有法定退房权。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的房屋销售合同无效,购房者有权退房。购房者可以先与开发商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考虑诉诸法律。

责任编辑:黄惇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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