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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价引抗议 房价下跌考验市场主体的契约精神
www.fjsen.com 2011-11-23 10:16   来源:京华时报    我来说两句

在“史上最严厉”楼市调控重压之下,部分城市房价出现“拐点”,比如北京就出现低价入市潮,十多个近郊项目售价接近或跌落万元。

而房价出现“拐点”,也导致前期业主不满。据报道,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内,包括北京大兴顺驰领海、上海万科清林径、南京天正滨江花园、安徽芜湖镜湖世纪城等八处楼盘的售楼处发生所谓“维权”业主和开发企业的纠纷和冲突。

不可否认,动辄数百万的商品房有些许缩水,业主将会面对巨额的账面损失,难免会滋生不平衡心理。然而市场中从来都没有只涨不跌的商品,商品房市场中“认涨不认跌”的心态并不足取,也与市场理念格格不入。值得一提的是,时至今日我国入世已届十年,其间所取得的各项制度和经济成绩有目共睹。但要知道,入世不仅仅是为了获得与市场经济的“形似”,更重要的是汲取市场化的法治精神与契约精神。这其中,市场参与者遵循契约精神堪为市场经济的重要基石,任何领域都不能够有所例外。

事实上,当商品房价格出现回调端倪之时,前期业主都会表现出躁动不安。回顾2008年,国内房价也曾经历过一波较大跌幅,深圳等楼市投机氛围较重的城市表现尤为明显。而包括楼盘设计瑕疵、开发商承诺未到位等在楼市过热时被掩盖的诸多问题,也在房价下行中成为买卖双方争持不下的矛盾焦点。而消费者发起维权行动的最根本目的,则是希望开发商能赔偿其因房价下跌所面临的经济损失,或者干脆通过退房处理掉这个“烫手山芋”。事后表明,这些闹剧随着房价在2009年再度摸高而消失,最终当初如愿退房者却又因“踏空”而懊悔不已。如今,类似的一幕再度在商品房市场上演,当初热情抢号购房的消费者现在同样又是懊悔不已,而市场瞬息万变的特性由此可见一斑。

责任编辑:黄惇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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