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两万赚35万元,馅饼还是陷阱?
投入两万元,真的可以受益35万元?
“‘共享度假’旅游房产投资背后暗藏不少风险。”北京尚衡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莉萍说,“共享度假”旅游房产是一种新的房产投资形式,商家为了最大限度地吸引消费者,广告有所夸大,涉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针对数十人共有“史上最牛房产证”背后的风险,李莉萍表示,在实际消费中,一个产权人发生诉讼纠纷,其他产权共有人均可能成为共同原告或共同被告,任何一名业主涉及房屋产权问题时,其他共有业主也被“捆绑”受到影响。
记者看到“共享度假”房产证明确标注了房屋规划用途为住宅,但对住宅使用年限和使用权取得方式没有明确标注。对此,房产主管部门表示:“商家所推出的50年产权说法,在法律上是不存在的。”
“这么多的业主按份共有50年产权有水分,消费者权利有瑕疵,投资存在一定风险。”广西壮族自治区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叶桂明表示,房屋产权按份分割,几十人对房屋享有相同的权利,若是旅游旺季业主都想旅游,就会出现矛盾和纠纷,而此时酒店根本没办法进行处理。
法律待完善,行业需规范
事实上,“共享度假”旅游房产投资是从西方“分时度假”概念下演变出的投资方式。
事实上,由于我国国民旅游消费习惯与西方国家存在较大差异,短期内人们很难接受“共享度假”投资形式。目前我国在“共享度假”方面也没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处于“真空”地带。
“我国旅游房地产投资开发处在非常不成熟的阶段。”刘子平说,旅游房地产投资缺乏相应的制度支持,发展比较困难。
李莉萍建议,国家应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对按份共有房地产投资市场进行相应规范,同时相关企业应该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投资形式,保证服务质量,避免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者。
叶桂明认为,“共享度假”能转移酒店资金压力,作为吸引游客的促销方式未尝不可,但应该对卖方企业、业主的权利,房产的管理经营,受益共享等方面进行更加明确约定,只有明确双方权责,“共享度假”才能让商家和消费者都能共赢。
同时,叶桂明也提醒消费者:在选择“共享度假”投资产品时一定要谨慎,待进行周全评估后再购买相关产品,将风险降到最低;如产生纠纷可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消费者委员会投诉,或直接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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