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 海峡都市报
海峡导报 石狮日报 晋江经济报
福建省政府新闻发布会 福建企业文化网
文明风网 国防教育网 妇联新闻 福建工会
报纸旧版 集团邮箱
报社传稿 远程访问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房产> 头条 > 正文
70年产权或使“以房养老”成行不通的童话
www.fjsen.com 2012-05-07 09:05  王丽云 来源:理财周报    我来说两句

行不通的童话

老无所依是痛苦的,这样的境地相信不会有人希望面对。但人们慢慢老去,总渴望生活有所依靠,无论是情感还是物质。

但这种希望是否真实,距离我们又有多远呢?

此前在武汉,当地的一家商业银行推出了类似“以房养老”的业务,但市场反应非常冷淡,无人尝鲜。

而在2007年,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曾推出“公积金以房养老”模式,试图来减缓老年人收入有限、生病开销大的问题。但业务推出后符合条件的申请者极少,2010年,新模式推出4年之后最终还是夭折。

不少业内人士认为,“以房养老”的理论其实很好,但在目前国内的条件下,推行起来却是困难重重,“靠不住”。

辉立证券研究员陈星宇向理财周报记者表示,“以房养老”的理论很理想,在国外一些国家也取得成功,但这种成功是建立在一个基本完善的体系之内的。

这种体系涉及银行、保险、用人单位等机构,也涉及房地产市场等等,但目前国内在这一方面仍然很不完善,尤其是房地产市场。“你光有一套房子并不行。”陈星宇表示。

有分析人士甚至将“以房养老”称为一个理想主义的政策设想。因为国内房产价格未来将不可能像现在这样一直处于高位,个人让房产贬值之后能否保障养老所需,令人担心。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李佐军在自己的微博称:“‘以房养老’是靠不住的!”

李佐军认为,个人房产在未来将会贬值,随着老龄化加剧,“每个孩子将得到上辈人赠送的两三套以上房子,今后房子很可能不如现在值钱”。

与此同时,陈星宇认为,国内个人房产有70年期限,这给“以房养老”业务的推行带来了很多的不确定性。“中国房子不像国外,你只有房子的使用权,没有所有权。”陈说。

2007年出台的《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但并没有规定到期后如何续期,以什么标准续期。何况,续期并非无偿。依靠房屋抵押获得贷款以维系生活的老人,在房屋到期后是否还有能力续期,值得怀疑。

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房地产金融部孙文杰此前表示,他们在与客户签订合同时规定所抵押的房产的房龄我们加上借款的期限不能超过70年,因此可以规避70年限制的问题。

但这样的规定,无疑将很多真正有需求的老人拒之门外。

责任编辑:黄惇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看房直通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