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 海峡都市报
海峡导报 石狮日报 晋江经济报
福建省政府新闻发布会 福建企业文化网
文明风网 国防教育网 妇联新闻 福建工会
报纸旧版 集团邮箱
报社传稿 远程访问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房产> 曝光新闻 > 正文
开发商疑诱导被限购者买房 温州客砸500万没拿到房
www.fjsen.com 2012-02-02 14:54   来源:新闻晨报    我来说两句

然而就在潘小姐以为万事俱备,坐等新房过户之时,却从朋友那里打听到就算她交付了全部款项,依旧无法办理过户手续。购房希望落空的潘小姐立即申请退房。

可让潘小姐始料不及的是,开发商不但不肯退还首付款,还以违约为由,要求潘小姐支付162万元的赔偿。“最初接待我的王姓销售人员生孩子去了,我的事情由一个姓华的经理接手。”潘小姐回忆道,华经理说倘若潘小姐要求退房,则需交付房屋总价10%的违约金。潘小姐对此表示不满,“所有的馊主意都是对方工作人员提出的,如今白白损失了4800元不算,对方竟还说我违约。”

昨日,潘小姐提到的华姓经理解释称,之前并不知道潘小姐是被限购人员,由于这个案例并非他所接,具体细节他不清楚。目前潘小姐的事情已经由公司法律部门出面,他不方便多说。

记者暗访

仍有人承诺可应对限购

1月12日,记者来到位于浦东新区花木路的“四季雅苑”售楼处。可能由于临近春节,现场十分冷清,大门紧闭,无人进出。推门而入后,大厅内无接待人员。 “有人吗? ”一名保安闻声跑出,得知记者看房,便跑到办公室去叫人。不多时,一名高挑的工作人员走了出来。递上的名片显示,她姓萧,是上海雅汇房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高级销售代表。记者以买家身份询问了她几套房型及房价后,提出有关外地人买房的问题。“倘若户口在外地,在上海没有交过税要紧吗? ”萧小姐答道:“外来人员只要没有在上海买过房,其他的我们都可以想办法解决。 ”“你们怎么解决?需要提供什么?”对于记者的追问,她只回答:“反正我们有很多办法解决。 ”

记者于1月31日再次来到“四季雅苑”售楼处,当得知记者身份后,接待人员以负责人回家过年无法联系,而自己并不清楚情况为由拒绝采访。同时,她强调说:“我们这里从来没讲过这类话 (帮消费者解决纳税等证明问题),至少我没讲过,至于是谁说的,我也不知道。 ”

律师提醒

被限购者不应心存侥幸

上海市律协房地产委员会委员、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张黔林律师认为,开发商的工作人员提出可以帮助解决证明等问题,本身就存在误导与欺骗,且足以让消费者产生误解。他表示,如果能证明开发商出现过错在先,就不能算消费者违约。

张黔林说,在楼市调控限购的大背景下,不少人从中嗅到了商机,打起“擦边球”。许多“办证”机构针对条件不符的外地购房者“购房难”的问题,衍生出了各种“办证”业务,不单中介可以为想买二手房的外地客人代办纳税证明,开发商也会在此为买家指路,双方得以互利。本来纳税证明等是为了限制外地人炒房入市的门槛,可在现实中却被一些人当成了获利手段。张黔林律师提醒:这种做法,购房者将承担的风险较大,限购者最好不要抱着侥幸心理尝试。

同时,记者在2011年2月中旬上海房管部门发布的 《关于本市贯彻执行住房限售等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查到,该《通知》明确规定,对违反限售规定购房的,已办理合同备案、尚未办理预告登记或转移登记的,不再受理预告登记或转移登记;已办理预告登记、尚未办理转移登记的,不再受理转移登记。交易中心将出具《不予办理房地产交易、过户通知》。对已签售房合同 (包括预订合同)但由于被限购而收到交易中心《不予办理房地产交易、过户通知》的购房者或预定人,房地产企业及中介机构应配合其办理解除合同等手续,不得以违约为由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责任编辑:黄惇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看房直通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