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这位开发商所说,记者简单计算了一下:借500万元每月要支付利息22.5万元,并且按“利滚利”计算。如果贷款期限达1年,则要偿还近1000万元的本息。如此高额的贷款利息,也确实印证了“借高利贷是找死,不借高利贷是等死。”
“别小看这500万,很多人想借都借不到。如果工程款不能结,年底工人们来讨债,整个公司都完了。现在想跟这些金融机构借款,需要提供的材料比银行还要多,除去土地使用权证、销售许可证外,房子真实的销售价格及销售表都需要提供给金融机构进行审核。如果达不到放款人的要求,钱一分都不会借。他们借钱时考虑的是房子能否竣工及竣工后是否好卖。而对于一些极其缺钱或者地理位置不好的项目,他们一分钱都不会借。”
在与这位开发商交谈过程中,记者得知,平谷、燕郊、香河等地的地方开发商由于资金问题,或多或少都借过高利贷。随着年根的临近,如果公司其他融资渠道没有进展,借高利贷恐怕将蔓延成为普遍现象。
·融资渠道2·
老房典当 开发商四处押房
即便是为筹工程款,但高利贷动辄3%至5%的高额利息,也被不少中小开发商视为下下策。而典当则成为了来钱最容易、利率较低的“融资”方式。
据某典当行提供的数据显示,从今年9月至今,汽车、房地产抵押业务同比增长了40%。“目前汽车、房地产抵押成为了增长最快的业务。”典当行工作人员介绍。
北京典当行业协会会长郭金山表示,无论从典当行数量上还是累计发放的当金方面今年均呈现上升态势。所典当金额约有70%至80%的资金用于中小企业经营。
据他介绍,截至2011年上半年,全国典当业实现典当总额1180亿元,同比增长38%,其中,动产典当业务占比25%,房地产典当业务占比53%。
“很多房地产公司的人最近都在办理典当业务,多的时候,一个人可能会抵押4套至5套房产。”北京永安里附近一家典当行员工说,“抵押的房屋房产证上写的不光是一个人的名字。不难看出,房地产开发商也是在到处找房子典当。”
大兴一项目销售总监也证实了上述所说的情况。他表示,现在房地产市场存在着一部分“以房换房”的现象。而与通常意义的“以房换房”不同,现在开发商会从员工手中“收取”具备抵押资格的房屋,再将项目的新房抵押给员工。“当然,这一情况并不多见。市场上所典当的房屋更多还是来自于开发商高管层。”该营销总监表示。
对此,郭金山认为,典当行真正的内涵已经不再是传统意义的典当行,而是“小银行”、“贷款公司”。不过,他也指出,典当行具有息费较高的弊端,应该是一部分企业在特定阶段的选择。“短期、小额、急用的资金可以找到典当行,借款长期使用是用不起的。”
- 2010-03-17美国房价狂跌对中国的启示
- 2011-11-25开发商完败政策之下 房价狂跌之中谁先垮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