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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万科金域华府“原生河岸、百年树阵、林荫大道”统统成浮云沙盘楼书郑重承诺变戏言
www.fjsen.com 2012-02-20 10:32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我来说两句

记者此前就上述问题向福州万科发送了一份采访函,但没有得到答复。2月15日,记者致电福州万科客户关系部有关负责人,转述了业主反映该公司涉嫌合同违约的投诉,并就相关问题提出疑问。该负责人表示自己非公司新闻发言人,无法答复记者的相关问题。目前,该公司法务部正在起草一份给业主的公开信,届时将一并答复本报。

记者从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了解到,针对业主的投诉,福州万科选择性回复了几个问题——关于孔雀喷水实景:该景观位于小区1号楼西侧,此位置按规划属于地面停车位用地,如果恢复景观,会减少8个车位,如全体业主愿意签订有关撤除车位恢复景观协议,即可复建;关于百米林荫道:这是金域华府小区西侧入口的市政规划路,何时市政开始施工,公司会配合政府规划增加相应的绿化;关于架构:楼顶造型问题涉及到规划限高,公司正与有关部门协调,待协调清楚再决定如何处理;关于智能电梯:当初售楼时宣传电梯采用刷卡直达各户楼层,公司表示将会核实此宣传是否属实,如属实,公司将会和业主商量后续实施问题;关于一楼围墙:已按业主要求将砖围墙拆除;关于河道:万科金域华府旁边的跃进河整治工程工程量现仅完成55%,剩余工程量将于明年开始实施。针对未设北门、外墙贴面砖等问题,福州万科没有正面答复。

法律观点——构成要约就应兑现

2月16日,针对上述情况,福建宽达律师事务所律师白奇龙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法》也明确规定,开发商对楼书等构成要约的商业广告,要承担法律责任。

白奇龙指出,福州万科金域华府的类似孔雀喷水池、百米林荫大道之类的宣传都应视为合同内容,开发商应当履行约定。虽然开发商在附件中有约定“楼书、沙盘不是合同的一部分”的条款,但这类霸王条款与上述规定相冲突,属于无效约定。

记者发稿前获悉,金域华府部分业主拟通过法律诉讼渠道解决与开发商之间的上述纠纷。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件的进展。

责任编辑:黄惇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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