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参加竞买申请方式截止日期
申请人应在2011年9月20日至2011年9月27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提交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申请人必须于2011年9月27日下午5:00前汇至指定的账户)。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出让具体方式
出让人将根据竞买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在2011年9月 27日下午确定上述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并告知所有申请人。若符合资格的申请人超过3人(含3人),则该宗地采用拍卖方式出让;若符合资格的申请人不足3人,则该宗地采用挂牌方式出让。
六、公开出让时间及地点
拍卖定于2011年9月29日上午9:00在长乐市国土资源局举行;挂牌交易期限为2011年9月28日至2011年10月10日(含休息日),2011年10月8日前继续接受竞买申请,竞买登记时间为上述交易期限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其中2011年10月8日截止时间为下午4:00),竞价栏地点设在长乐市国土资源局六楼。 (4)竞得人必须按住宅建筑面积的10%配建保障性住房,并无偿提供给政府(含安置房),由建设局和漳港街道负责接收、管理。
(5)出让地块中商品住房套型面积120平方米以下住宅总建筑面积不低于该项目内商品住宅总建筑面积的80%。
(6)出让地块涉及的河道取直由竞得人按规划要求负责建设。
3.2011-16号地块
(1)地块内须设置三星级及以上酒店和游艇俱乐部等商服项目各一处。
(2)竞买人在报名时必须交纳建设保证金3000万元,成交后,竞得人交纳的建设保证金转入财政专户(利息归财政所有),未竞得人交纳的建设保证金予以退还(不计利息);同时,竞得人的建设保证金按照酒店工程施工进度分期拨付,酒店工程建设进展到正负零时拨付50%,酒店工程建设项目封顶后再拨付50%。竞得人若在交地后三年内未完成整体工程建设或中途中止投资,政府有权没收余下建设保证金。
(3)游艇俱乐部码头由竞得人负责审批,政府协助办理。其土地使用权另行报批出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