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出让公告
www.fjsen.com 2011-10-25 13:42 来源:东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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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长乐市人民政府批准,长乐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公开出让方式出让四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二、申请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在规定的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有用地行为不良者除外。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要有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三、加价幅度和保留价
2011-13号、14号、15号地块加价幅度为不低于300万元,为100万元的整数倍;2011-16号地块加价幅度为不低于100万元,为100万元的整数倍。上述地块均不设保留价。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报价必须高于起始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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