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的控股集团,其所属企业法人均可申请参加竞买连地挂牌[2011]24号、连地挂牌[2011]25号、连地挂牌[2011]26号、连地挂牌[2011]27号、连地挂牌[2011]28号、连地挂牌[2011]29号地块。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成功开发旅游综合体经验的控股集团,其所属企业法人均可申请参加竞买连地挂牌[2011]30号地块。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年11月10日 至 2011年11月21日 到 连江县国土资源局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1年11月10日 至 2011年11月21日 到 连江县国土资源局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1月21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1年11月22日10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连江县国土资源局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连地挂牌[2011]24 号地块:2011年11月10日08时00分 至 2011年11月23日16时00分 ;
连地挂牌[2011]25 号地块:2011年11月10日08时00分 至 2011年11月23日16时00分 ;
连地挂牌[2011]26 号地块:2011年11月10日08时00分 至 2011年11月23日16时00分 ;
连地挂牌[2011]27 号地块:2011年11月10日08时00分 至 2011年11月23日16时00分 ;
连地挂牌[2011]28 号地块:2011年11月10日08时00分 至 2011年11月23日16时00分 ;
连地挂牌[2011]29 号地块:2011年11月10日08时00分 至 2011年11月23日16时00分 ;
连地挂牌[2011]30 号地块:2011年11月10日08时00分 至 2011年11月23日16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1、挂牌交易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本次出让地块上建设的项目从交地之日起3个月内动工建设,24个月内建成竣工。
3、竞得人竞得土地后应在连江县注册成立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法人从事项目开发,并确保在连江县税务部门依法纳税;建设施工单位亦在连江县税务部门依法纳税。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连江县国土资源局(凤城镇凤园路32号)
联 系 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591—26162732
开户单位:连江县国土资源局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连江支行
银行帐号:10001865594001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