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 海峡都市报
海峡导报 石狮日报 晋江经济报
福建省政府新闻发布会 福建企业文化网
文明风网 国防教育网 妇联新闻 福建工会
报纸旧版 集团邮箱
报社传稿 远程访问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房产> 曝光新闻 > 正文
长汀新开楼盘 开发商不同意客户住房公积金贷款
开发商 住房公积金 贷款
www.fjsen.com 2012-10-08 14:39  蔡添高 王尚华 来源:闽西日报    我来说两句

律师法律没有强制开发商必须允许客户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我们咨询了福建指北针律师事务所的谢律师,谢律师表示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根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房的,需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买自住住房的合同(协议);所购楼盘有在建工程或土地抵押的,提供所购房屋《关于撤销部分房地产抵押的函》(抵押权银行出具给房管部门的函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抵押权银行印章);项目未进行抵押或在购房合同登记备案前已解抵押的由开发商出具无抵押或已解除抵押说明;放款前提供贷款保证金进账单复印件。虽然这些材料都需要开发商的协助,但是法律上确实没有强制开发商必须允许客户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10月2日,记者再次前往中云财富中心售楼处,销售人员雷先生给我们的答复跟之前还是一致,他还说,即使是领导过来他们也不会开这道口子的。

责任编辑:肖月青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看房直通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