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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让住房维修基金从睡梦中苏醒吧
www.fjsen.com 2012-09-03 15:48   来源:广州日报    我来说两句

武汉市从2000年起开始征收房屋公共维修基金,个人缴纳比例为房款的2%。截至去年8月,武汉专项维修资金缴存已突破50亿元,却只在456个项目上使用了5000多万元,绝大部分资金在“睡大觉”。另一方面,居民反映小区房顶漏水、电梯停摆等,申请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又屡屡碰壁。(9月2日《武汉晨报》)

从目前来看,住房维修基金“睡大觉”,不只武汉一地,从已公布的情况来看,国内大多数城市已使用的维修资金只占归集总额的不到1%。这意味着,目前全国有99%的房屋“养老钱”闲置,显然,比监管更紧要的是,应该尽早财尽其用。

至于房屋“养老钱”为何沉睡不醒,一方面因为管理脱离现实。2008年2月1日,原建设部和财政部联合签署实施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可是,要找到三分之二的业主讨论通过,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只有成立业委会的小区商量后,才有动用的可能。没有成立业委会的小区,要动用维修资金几乎不可能。

另一方面,审批环节过多。倘若遇到楼房屋顶漏雨,按照现行《办法》,要经多个部门审批,比如北京维修资金申请需要“九步走”,整套流程走下来,住在顶层的居民,何时才能摆脱“水深火热”?

此外,一些地方房管部门的“土政策”,出现了与民争利现象。2007年某地的房屋维修基金被媒体曝光用于炒股。甚至有些地方的房管部门,把维修基金的定期存储与活期存储之间产生的利差,作为“增值收益”,充当自己的工作经费。

显然,当务之急是修改《管理办法》,降低动用房屋“养老金”门槛。据说,美国社区召开业主大会时,社区20%业主参与投票即可。香港一般的业主会议参会人数超过10%即可。所以,笔者建议,在保障业主知情权的前提下,业主过半通过即可动用;在审批环节上也要进行精兵简政,遇维修基金审批应“即时”办理,报批后最好两天之内就能审核批准,业主委员会可直接向房管部门申报,只要符合维修基金开支范畴,就可以动用,让其尽早苏醒。(吴睿鸫)

责任编辑:肖月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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