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 海峡都市报
海峡导报 石狮日报 晋江经济报
福建省政府新闻发布会 福建企业文化网
文明风网 国防教育网 妇联新闻 福建工会
报纸旧版 集团邮箱
报社传稿 远程访问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房产> 要闻 > 正文
保障性住房优先发展绿色建筑
www.fjsen.com 2012-05-07 09:18   来源:今日早报    我来说两句

记者6日从财政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获悉,两部门上周末联合对外发布《关于加快推动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将通过建立财政激励机制、健全标准规范及评价标识体系、推进相关科技进步和产业发展等多种手段,力争到2020年,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超过30%。

两部门在通知中明确了推动绿色建筑发展的主要目标与基本原则,除了切实提高绿色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重,还要力争到2014年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和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省会城市的保障性住房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到2015年,新增绿色建筑面积10亿平方米以上。

绿色建筑:星级越高,财政奖励越多

发展绿色建筑并非易事。通知指出,在发展初期,以政策激励为主,调动各方加快绿色建筑发展的积极性,加快标准标识等制度建设,完善约束机制,切实提高绿色建筑标准执行率。

两部门明确,将按照绿色建筑星级的不同,实施有区别的财政支持政策,以单体建筑奖励为主,支持二星级以上的高星级绿色建筑发展,提高绿色建筑质量水平。

通知确定了2012年高星级绿色建筑的财政奖励标准:二星级绿色建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可获得财政奖励45元,三星级绿色建筑每平方米奖励80元。奖励标准将根据技术进步、成本变化等情况进行调整。

通知规范了财政奖励资金的使用管理,强调中央财政将奖励资金拨至相关省市财政部门,由各地财政部门兑付至项目单位,对公益性建筑、保障性住房等,奖励资金兑付给建设单位或投资方,对商业性住宅项目,目前主要奖励给开发企业,各地区应研究采取措施主要使购房者得益。

责任编辑:黄惇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看房直通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