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两个项目通过用地预审 用地面积约为67公顷
项目 用地
www.fjsen.com 2013-07-18 15:50 何佳媛 来源:福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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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日,记者从市国土资源局获悉,我市两项目通过用地预审,其中位于闽清县的葫芦门水库项目,已列入2013年省重点项目名单,另一项目位于吉庇路。
葫芦门水库工程的用地单位为福建省水利投资集团(闽清)水务有限公司,土地用途为水利设施用地,拟用地面积为66.8295公顷,拟用地方式为划拨,项目用地位于闽清县三溪乡、坂东镇。吉庇路C地块的用地单位为三坊七巷保护开发有限公司,土地用途为商业,拟用地面积为0.6456公顷,拟用地方式为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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