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 海峡都市报
海峡导报 石狮日报 晋江经济报
福建省政府新闻发布会 福建企业文化网
文明风网 国防教育网 妇联新闻 福建工会
报纸旧版 集团邮箱
报社传稿 远程访问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房产> 曝光新闻 > 正文
星湖华苑开发商逾期办理房产证 涉及超500业主
www.fjsen.com 2012-05-17 15:31  罗丽娟 来源:南方日报    我来说两句

但星湖华苑三期的多名业主向记者反映,当初签订该合同时,开发商并未向业主就此项内容作出解释和强调。

开发商:“条款都是业主自愿签订的”

一名自称为新长江房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的杨姓负责人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对于房产证逾期一事,该负责人表示确有此事,开发商也根据相关合同规定对业主进行了“赠送半年物业管理费”的补偿。

而对于业主所反映的在签订《确认书》时开发商并未对“乙方同意不再追究甲方逾期办理业主房产证的违约责任”这一免责条款进行解释这一行为,该负责人则表示,因为条款“白字黑字写得很清楚”,相信业主都是确认后才签订的,因此不存在是否存在特别提醒的问题。她还表示,既然已经签订合同,业主必须遵守条约规定。“那总不能说他们没有看清楚,这条就不算数了吧?”她说。

记者就星湖华苑开发商《确认书》“免责”条款一事咨询了司法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根据我国《合同法》第40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作为开发商提供的格式合同,对于单方免除自身责任、义务的条款,开发商应该向乙方提醒注意,并对此条款所造成的后果进行解释。”他说。罗丽娟

责任编辑:蔡意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看房直通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