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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重点工程工地惊现暴力事件 工人受伤工棚被烧
www.fjsen.com 2012-04-16 16:50   来源:福州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再说工人也不可能去点燃自己的宿舍,那是施工方花了60多万建起来的,里面包括工人的宿舍、食堂、仓库、小卖部等,这次大火烧掉了施工方和工人的财产,初步预计损失超过百万。”

  闽西交通否认施工方负责人身份

  在采访10日上午工地上发生的暴力事件时,闽西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与施工方都提到了此前发生的工程纠纷。这纠纷到底是从何引起的,记者就此采访了闽西交通工程有限公司项目部经理吴添魁和施工方律师谢贤云。

  吴添魁给记者一份书面的情况说明书,材料中表明张屋坝隧道和东心岗隧道的项目从未转包给他人,只存在劳务承包的情况。吴添魁告诉记者,这两个隧道工程的劳务承包方是陈乃华,而非陈名礼,“陈名礼是突然跳出来说自己是工程的承包人,以前负责人都是陈乃华,而陈名礼的身份是工地管理员”。

  “两条隧道项目都是我们公司分管领导王加洪在中间人林岚文的见证下与陈乃华在厦门谈的,当时达成口头协议,林岚文可以作证”,吴添魁告诉记者,“之后项目部成立,我方要求陈乃华签书面合同,但他一直拖延不肯签”。

  “陈名礼现在自称工地承包人是造谣,项目部没承认过他的股东身份和承包人身份”,吴添魁对记者说。

  之后,记者联系陈名礼为代表的施工方的律师谢贤云,他反驳了吴添魁的说法。谢律师告诉记者,陈乃华当时和王加洪并未达成合作意向,之后他将此工程介绍给陈名礼,只是一个中间人身份,与之后的纠纷无关,“工程的转包谈判是陈名礼和王加洪在永定汽贸招待所对谈的,之后的工地投资管理、财务结算也都是陈名礼出面,与陈乃华没有关系”。

  为证实这一点,13日上午,谢律师给记者发来一份传真,是陈乃华的情况说明自述书,上面有署名为陈乃华的签字以及指纹。在这份情况说明书上,陈乃华表示,他当时以单价太低为由,拒绝了承包隧道项目,并当场表态不承包。之后,他将此信息告诉陈名礼,而陈名礼当时手上没有工程,他就将陈名礼介绍给王加洪。陈名礼与王加洪之间的谈判以及达成的协议,他并不了解,没有参与承包。这份情况说明书上标明的日期是2012年3月2日。

  谢律师还提到,如果不是陈名礼承包,工程进行了一年多,8000多万元的材料、工程款等都是陈名礼的签字?而没有陈乃华的名字?由此可以说明,承包人是陈名礼。

责任编辑:黄惇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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