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征房产税减少市场泡沫
不断强化的房产税试点扩围的政策信号在楼市引起了广泛关注。深圳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现在一些有多套房产的业主正密切注意这方面的动向,有的明确表示会考虑出手部分房产。专家认为,随着试点范围的扩大,市场各方需对房产税有更加深入的认识。
陈国强表示,对个人住房开征房产税对房地产业的影响主要是心理层面和预期层面。虽然上海和重庆征收房产税的范围有限,但是在心理上产生了潜移默化的作用,人们在买房时会考虑持有成本的问题,老百姓对不动产作为家庭重要资产的观念也会产生变化,这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投机性购房需求。从楼市发展的角度,房产税试点扩大是一项长效机制,而不能将之看成楼市调控的一个短期手段。
在贾康看来,房地产税的意义绝不仅限于房地产调控。当下我国城镇化水平仅为40%,而依照经验,要到70%至80%的水平,房地产价格才能相对稳定下来。也就是说,房产税不可能改变目前城镇中心区域不动产价格的上扬曲线,但会使价格曲线的斜率降低,减少市场泡沫。同时,也是建设地方税体系,深化分税财政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向存量房征税
至于试点方案,接受《经济参考报》采访的专家认为,现行房产税试点方案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向存量房征税被认为是大势所趋。
记者了解到,目前上海、重庆两地实施的房产税试点方案中,除重庆将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纳入征税范围外,对于个人住房征收的房产税均不对存量房产征税。有研究认为,如果主要针对新购住房课税,可能意味着征税对象没有被平等对待。因此,从税法公平原则出发,除对居民生存权的房产免税外,对拥有个人居住房屋者均应当征税。征税范围应当既包括新购的房产也包括原先的存量,既包括高档住房,也应当包括普通住房。
就课税对象而言,杨志勇此前接受《经济参考报》采访还提出,重庆和上海年初启动的对个人自用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如欲推广,可考虑先对小产权房课税。征收房产税从本质上看,是为地方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融资。现有的商品房价格中往往已包含大量公共配套措施的收费。再对商品房征收房产税有重复征税之嫌。小产权房因为没有缴纳或充分缴纳相关收费,且在土地供给上不符合现行城市土地管理的要求,小产权房拥有者缺乏产权保障。如果能够借助于开征房产税,让小产权房合法化,那么这是一项多赢的政策。住房民生将因之得到了更有力的保障,房产税改革也将随之推广,农民和地方政府也将因此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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