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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水熙园开发商告业主首次开庭无果 业主或反诉
湘水熙园 开发商
www.fjsen.com 2013-05-17 14:52   来源:红网    我来说两句

(长沙湘水熙园开发商状告业主侵权一案今天上午开庭审理。)

花45万元在湘水熙园买房,反遭开发商索赔50万,今年4月初,红网曾报道市民刘先生在湘水熙园买房,因怀疑房屋没有按照图纸施工,找开发商(湖南天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多次协商未果,反被开发商告上法庭一事。今天上午,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开庭审理。

开发商称业主发帖侵权向业主索赔50万

2010年底,刘先生以每平米5616.38元的价格购买了长沙湘水熙园小区的一套商品房,总价45万余元,并已经支付购房首付款。后来发现自家卫生间的实际净高只有2.2米,与施工图不符,怀疑开发商没有按照图纸施工。多次找开发商协商未果,反而惹来了一场官司。

在今天上午的庭审中,原告湖南天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并未出庭,而是由代理律师全权代理。

在提交证据环节,原告律师提交了名为“建筑设计师”的网友在红网《消费维权》栏目及红网论坛发布的5篇帖子、刘先生所购买楼栋的设计图纸;湘水熙园置业顾问与刘先生的通话录音、长沙部分电视媒体此前的报道以及5名购房人的退定金或退房申请等证据。

原告律师坚称,被告刘先生使用“建筑设计师”账号在红网数次发帖,内容与事实不符,湘水熙园楼盘严格按照图纸施工,这几篇帖子侵害了天城置业的名誉权,并影响了递交诉状时房屋销售及项目于今年4月开盘认筹情况。

业主方:开发商证据不足以证明侵权行为及后果

这些的证据遭到被告方的质疑,被告刘先生的代理律师认为,把网贴作为法庭证据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公证,而不是直接打印网络截图,原告也无法证明网贴就是刘先生所发。“就算原告所指的帖子是被告所发,也只能说是消费者对所购买商品质量问题的投诉和异议,不能构成侵权。”

而对于原告提交的业主“看了媒体关于湘水熙园状告开发商的报道后”要求退房、意向客户退定金的证据也遭到被告方的质疑。被告律师认为,只有这5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签名,无法证实其真实性与合法性。

被告律师的这一观点得到了审判长的支持,审判长表示,如果将这5名购房人退房或退定金作为原告所称“给公司造成的损失”,这5个人应该作为证人出庭。

责任编辑:肖月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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