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 海峡都市报
海峡导报 石狮日报 晋江经济报
福建省政府新闻发布会 福建企业文化网
文明风网 国防教育网 妇联新闻 福建工会
报纸旧版 集团邮箱
报社传稿 远程访问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曝光新闻 > 正文
福州鸿业大厦交房遥遥无期 购房者挂横幅求房子
鸿业大厦
www.fjsen.com 2013-05-14 16:39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福州鸿业中心大厦外的脚手架还未拆除,大楼外挂起横幅。

东南网5月13日讯(东南网记者谢添实冯川叶)福州鸿业中心大厦10余年未建成,众多购房者支付了几万到几十万不等的定金,直到今日都不见房子的影子。去年8月,部分购房者通过东南网“直通屏山--省委领导留言板”反映此事,东南网曾做《福州鸿业中心大厦开发商12年未交房业主不满讨说法》报道。

近日,他们再次向东南网记者反映称,事情过去大半年了,仍无实质进展,希望相关方面能加快进度,让他们早日拥有属于自己的房子。

房子开建10余年成“烂尾楼”

“这大半年来,我们又等啊等,仍没什么实质进展,当初交了巨额现金,现在却什么都没有,心里着急啊。”5月9日,购房者张先生这样告诉记者。当天,众多交了定金的购房者来到未建成的鸿业大厦前,拉起横幅,喷上标语,希望能引起关注。记者在现场看到,大楼外的脚手架仍未拆除,未见有人施工。

张先生告诉记者,鸿业公司认为他们购房合同有问题,公章有问题。“当时我们签合同时,公司董事长叶依光(当时法定代表人)及总经理官贤镶(时任),均有出示政府审批证照,且均在鸿业公司办公室签约。”张先生说,虽然2011年3月公司股东发生变更,新旧股东之间有纠纷,那也是公司内部问题,与购房者无关,不能伤害到购房者的利益。

“近一年多来,鸿业公司对部分不堪债务负担的购房者也采取了退还购房款的解决方案。这我们就不明白了:要房子,就说合同有假;愿意退款,则认可合同、退给购房款本金,这怎么说?”张先生对此非常不解。据他介绍,目前还有40多名购房者未与鸿业公司协商,坚持要房子。

鸿业公司:我们也是受害者

鸿业中心大厦为何开建10余年仍未建好?福州鸿业房地产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黄一语也是一肚子委屈,认为他们也是受害者。他介绍说,2011年2月,他们与叶依光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约定将其拥有的福州鸿业房地产有限公司51%股权转让给吕磊,叶依光承诺公司债务及公司100%股权转让总价款不超过2.5亿元。但在清偿债务中,发现叶依光债务披露严重不实,至2011年4月26日,其未披露的债务金额本金达3.6321亿元,超出承诺金额1.1321亿元。此外,他们在清理购房过程中,发现叶依光在经营鸿业公司房地产项目存在“一房多卖”等行为,甚至虚构购房人或串通他人通过假公章倒签购房合同的方式套现。

黄一语称,该项目在2007年9月之前仍属于国有资产,2007年9月以后,该项目的法人代表才是叶依光。因此,之前叶依光根本无权销售该项目的房产。和购房人签订合同,并让购房人缴纳房款,也属于叶依光的诈骗行为,所以这些购房人是受害者,却不是“准业主”。

据了解,为了维护自己权益,多名购房者曾向法院提起诉讼,多份法院判决书这样写到:本院经审理认为,原告签订的涉案《商品房预定合同》中出卖人处所盖鸿业公司公章不是被告鸿业公司在工商管理部门备档的印鉴,作为法定代表人签名的被告叶依光当时亦不是被告鸿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综上,本案具有经济犯罪嫌疑,不属于民事纠纷,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

责任编辑:肖月青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看房直通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