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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中介扣除租金未交给房主 数十租户遭遇骗局
房产中介 租金 骗局
www.fjsen.com 2012-10-15 09:14  刘晓旭 刘景慕 来源:京华时报    我来说两句

中介公司——北京瑞祥房地产经纪公司(以下简称瑞祥公司)收取房租后迟迟未交给房主,房主无奈向租户下逐客令。近日,数十名租户均反映有类似遭遇,且同是这家中介公司。今年9月,市工商局曾通报该公司存在违法行为。

未收租金房主逐客

租住在海淀区明光村小区的王女士称,去年年底,她与北京泰诚嘉和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圣丰分公司(以下简称泰诚嘉和圣丰分公司)签订租房合同,今年7月,该公司被瑞祥公司收购。王女士与同住的租户向该中介支付了第四季度的房租,共计12750元,没想到的是,三天前,房主上门催促他们搬离住房,后了解得知,中介收取房租后并未交予房主应得的部分,故房主要求收房。

“我交了房租,还没到期不可能搬走。”王女士说,事后房主继续与中介沟通,但一直无果。昨天,房主带着多人前往住房处,强行要求王女士以及同住的租户搬走。昨天下午2点半,在该住房内,房主乔女士与王女士等人争论不休,最终,王女士妥协称将于今日搬家。在此过程中,中介公司始终没有露面。

数十租户均遇骗局

王女士称,她在网上找到一个租户建的群,群内均是有共同遭遇的租户。昨天上午,记者加入该群发现,群内已有68人,在近两小时的谈话中,20余名租户表示与王女士有同样遭遇,且最后租金都没要回来。网友“飞翔的荷兰人号”称,他曾经起诉过瑞祥公司并胜诉,“但官司打赢了,法院找不到瑞祥公司,也没人赔偿,宣判结果也没人签收。”

家住海淀区联想桥的租户吴先生也有同样的遭遇,他说,今年8月底,他与瑞祥公司签订租房合同,租期1年,并支付房租5800元。但从本月初,房东也因未收到租金开始赶人。吴先生介绍,经初步统计,有类似遭遇的租户约有140人,每人平均损失5000元,总计损失约70万。

租户们表示,考虑采取法律途径予以维权。

中介曾有违法行为

王女士所租房屋的房主乔女士称,去年12月27日,她与泰诚嘉和圣丰分公司签订房屋出租代理合同,合同期限至今年12月26日,租金按季支付,每月4500元。合同中明确写明,中介公司未按约定支付租金达3个工作日以上且无正当理由时,房主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本来应该9月17日交第四季度的房租给我,但直到现在一分钱都没见到,中介直接告诉我让我赶人。”乔女士表示,因迟迟未收到租金,代理合同已经无效,只能要求租户立即搬出房屋。

今年9月5日,市工商局、市住建委通报的9家存在违法行为的房地产中介公司中,包括瑞祥公司。昨天下午,北京明远置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称,瑞祥公司已被他们收购。该公司负责人苏先生对数十名租户有共同遭遇一事表示否认,并称只有王女士这一户出现问题。

苏先生表示,确实已经收取王女士及同住租户的租金,但就是否将房租交予房主问题未作明确表态,“公司与房主有纠纷,她没收到钱就直接来找我,没理由赶租户。”但其并未透露双方存在何种纠纷,也未就问题如何解决给出合理方案。

-律师说法

中介涉嫌合同诈骗

针对此事,北京京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康凯表示,租户与中介签订有效合同,且租户已按时支付房租,租户有权租住直至期满为止。若中介公司未将房租交给房东,房东应向中介索取。“中介与房东的合同、租户与中介的合同关系是并行的。因后者合同有效,房东不能因与中介关系解除,就强行将租户赶走。”康凯称,若数十名租户均有类似遭遇,则中介公司行为涉嫌合同诈骗,即利用签订合同的合法形式,实现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责任编辑:肖月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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