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拿地日趋谨慎
前两年出手阔绰勇夺“地王”的大鳄级开发商们似乎没有料到当前市场形势急转直下,房价下行趋势日渐明朗。昔日的地王今天却成了“烫手山芋”。对于后市,不少分析人士认为地王项目销售会很困难,地王项目成本过高,在目前房价已经面临全面下调的大趋势下,成本过高的地王项目明显缺乏售价调整的空间,若周边对手项目下调价格,地王项目就失去了最重要的价格竞争优势。其次,地王项目需要开发建设资金相比普通项目要多很多,这将导致已经承担重压的企业更加难堪重负。
楼市低迷,土地市场拍卖亦然,如今开发商拿地日趋谨慎,“面粉贵过面包”的一幕将不再上演。今年以来,土地市场大部分地块多以底价成交,鲜有溢价成交者,“地王”现象不再,曾经热闹非凡的土地盛宴已是曲终人散。面对“地王”开发销售难的窘境,有专家提醒,在面对土地市场价格轮番上涨时,开发商应该保持理性的拿地态度,以免地价上涨幅度超过房价,引发“面粉贵过面包”的现象,一旦“烫手山芋”到手后,要想扔掉可就难了。(记者 李雯)
□ 政策解读
土地闲置满两年无偿收回使用权
早在1999年,国土资源部就发布《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并明确规定,对超过出让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而尚未开发的,征收土地闲置费;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将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2008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重申土地闲置满两年、依法应当无偿收回的,坚决无偿收回。土地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闲置房地产用地要征缴增值地价。
2011年12月,为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部起草了《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还规定,《闲置土地认定通知书》下达后,县级以上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与土地使用者协商,共同拟订闲置土地处置方案。处置方案包括延长动工开发建设期限,改变土地用途,安排临时使用,协议有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置换土地。延长动工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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