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只有36年土地使用寿命的商品房,另一置业顾问小陈解释得更为详细:“你们说的36年土地使用房只有四期的七栋楼,一二三号楼目前还在建设之中,已经开盘过的四五六七号楼都已经全部售罄。”
谁在抢购“折寿房”?
南平人居多
记者很是好奇,36年房也这么好卖?“非常好卖,在开盘当天,我们就售出百分七八十了。”
到底是什么人在抢购只有36年土地使用期的房子呢?小陈为记者揭开神秘的面纱:“都是外地人过来购买的,特别是南平的,像四期五号楼基本上都是南平人买的,还有人一次购入多套呢。”
记者以准备购房想看看土地流转变更等相关手续和证明,但都被工作人员一一拒绝。记者注意到,在阳光理想城商品房模型旁边立着一个透明玻璃做的温馨提示板上写着:“阳光理想城四期的土地使用年限为2009年8月17日—2046年7月18日。”但是在绿底的衬托下,这些绿字很难引起购房者的注意。
对于为什么《商品房买卖合同》物业类型称四期类型为“住宅及商业”(商住楼),小陈称:“商住楼就是上面是住宅,下面是店面,所以才称‘商住’。”
记者从闽侯县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科了解到,阳光理想城一些用地为“综合用地”。
根据相关规定,住宅土地使用权是从国家将土地出让给开发商起开始计算,倘若购房者购买之前,土地已搁置一段时间,买房人损失的土地分摊使用年限就更多了;同样,开发商不管是以出让方式还是以转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费用占开发成本比重较大,土地年限时间越短,所交的土地使用费就越少,因此说36年土地使用期限与70年土地使用期限的房子相比要折价许多。
但从实际情况来看,阳光理想城36年土地使用权的商住房与70年土地使用权的住宅房,在售价上每平方米仅相差1000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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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上海一则关于土地使用权预申请的公告中规定:在土地使用权期满之后,土地使用者申请续期,因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者应当交回国有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出让人无偿收回。这个规定引发《物权法》之后民众对于“70年”的新一轮焦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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