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咖啡馆为流浪猫提供救助 房东拒绝继续转租店面
流浪猫
www.fjsen.com 2012-08-20 10:26   来源:厦门日报    我来说两句

日报讯(实习生 张茂林 记者 黄晓波)市民李小姐在金领广场附近经营着一家“爱天使咖啡”咖啡馆,这家店常有些特殊的“客人”——流浪猫。由于为流浪猫提供救助,这家咖啡店被网友称为“猫天使驿站”。

不过,今年6月20日,店面租赁合同到期,7月下旬,房东将李小姐的店面转租给了一家燕窝店。李小姐认为房东此举违反租房合同里“同等条件下,乙方对房产有优先承租权”的条款。“我本就是老租户,现在又愿意出和燕窝店同样的租金,为什么没有优先承租权呢?”李小姐表示不解。

房东徐女士说:“李小姐救助流浪猫,这个我很支持也很感动,但猫需要更适合它们的环境,这里车水马龙,不适合养猫,而且那么多的流浪猫在这里生活,也会影响其他居民。”

关于“优先承租权”,徐女士解释说,合同到期之前,她曾向李小姐表明续租将涨租金,但未被接受,直到后来和燕窝店谈妥租金后,李小姐才表示愿意出同样的租金。“这已经不能算是‘同等条件’了。而且我已经免费让李小姐用了一个月,她在这段时间里完全可以去找个新店面的。”徐女士说。

对于今后的去留,李小姐说自己暂时还没找到落脚点,但不会轻易离开现在的店面。她希望能继续自己的公益事业,给流浪猫提供一个更好的生存环境。

律师说法

福建金海湾律师事务所郑志宁律师向记者解释,所谓“优先承租权”是指房屋的承租人在租赁合同期满后根据合同的约定和法律的规定享有的在同等条件之下优先于第三人继续租赁使用原房屋的权利,租金标准、支付方式、租赁期限等主要合同条款基本相同的,可视为同等条件。

李小姐的店租合同已于两个月前到期,她与房东的争执还在继续。

责任编辑:蓝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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