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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安宁波地王退地被指规避新规 额外补偿4亿
www.fjsen.com 2012-06-26 15:43  徐杰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我来说两句

“闲置一年按照土地出让价款20%征缴土地闲置费,闲置两年则无偿收回。”这是6月7日国土资源部刚刚修订完毕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中的一项规定,该办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就在离新办法施行不到10天时间,已经“闲置”两年半的鄞州新城区庙堰-4号地块,荣安地产(000517,SZ)旗下昔日的宁波地王突然“变脸”。6月22日,荣安地产公告称,公司当日与宁波市国土局解除了宁波市鄞州新城区庙堰-4号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根据公告,解除土地合同的原因是“竞得土地所在村村民上访等原因,导致土地合同未能按约定的进度执行”,解除后,荣安地产不仅将收回已支付的土地出让金23.07亿元,同时获得损失补偿款4.15亿元,预计可增加利润9000万元左右。

房地产宏观调控仍未见放松,但荣安地产从地王成功“脱身”,不仅可以摆脱“囤地”压力,还可以充实本公司的现金流,同时还获得一笔不菲的收入。然而,当地一些房地产业内人士看来,这宗地王“退地”显得令人捉摸不透。

“地王”退地

荣安地产6月22日公告称,因宁波市鄞州新城区庙堰-4号地所在村村民有上访等原因,导致该重大合同未能按约定的进度执行。经合同双方协商,同意解除与宁波市国土资源局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而在宁波当地一些房地产业内人士看来,鄞州新城区庙堰-4号地块已经出让了两年半,为何选在此时解除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该地块当初出让是否为净地?这宗土地损失所计算的时间起止为什么是2010年3月31日至2011年9月30日,而不是当初拿地至今,上述公告都未做披露。

昨日(6月25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分别就上述疑问预约采访宁波市相关部门以及荣安地产,截至记者发稿,未收到任何回复。

责任编辑: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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