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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一次性付现购买二手房 解押环节成最大风险
www.fjsen.com 2012-06-08 09:25  魏林可 来源:东南快报    我来说两句

想要一次性付款买房,可遇到对方的房子处于在押状态。最近,在福州买二手房的黄小姐犯了难:帮对方解押吧,房产证还没过户到自己手上,总觉得不安心。可不解押的话,产权证就根本没办法过户了。黄小姐说:原以为一次性付款买房容易,现在看来也是麻烦重重。

解押“悖论”:业内承认存在风险

就黄小姐遇到的问题,记者采访了业内相关人士,业内人士坦承:黄小姐遇到的问题确实存在风险。

“目前解押的流程,可以从一定程度上避免交易风险,可也不是百分之百。”福州一家知名品牌中介法务部经理陈先生告诉记者,目前业内通用的做法是在解押的过程中增加一道委托公证的流程,让卖方把房子委托给买方信任的人处理。这样解押的流程如下:

卖方本人或受托人把钱还给银行——卖方把产权证给银行——银行经办人把产权证和他项权证送交易中心——交易中心打印提供受理单给该银行经办——卖方或受托人去银行拿受理单——凭受理单去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要拿好受理单)

“这样一来,能够拿到产权证的,就是‘卖方或受托人去银行拿受理单’这个环节。”陈先生告诉记者,只要事先和银行经办人约定,只有受托人才能拿受理单,而卖房者本人不能拿,这样就能避免风险了。“不过,这种和银行受托人的约定往往没有书面协议,并不能做到百分之百保险。”

业内支招:确认卖家身份降低风险

由于目前在程序上尚无有效方法做到百分之百安全,陈先生告诉记者,中介对于此事也非常谨慎,通常中介不会愿意对如此大笔的资金做资金代管。另外要提醒的是,在办理公证委托书时会多出一块费用。

陈先生建议:在一次性购买房子的时候,购房者最好通过渠道确认卖家的身份,最好是本人在售房而不是通过代理人。如果无法确认,那至少要与银行经办人充分沟通,以防出现意外。

责任编辑: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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