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海峡都市报9月17日讯 刚搬到福州鼓楼区鼓东新村的一套三居室,租户张女士就碰上了麻烦事。曾打过交道且不知道姓名的两位“中介”,上门讨要中介费,而张女士认为,这两位“中介”不认识房东,她是再找了其他中介才联系上房东租房的,没理由付给他们中介费。言语中,双方发生了冲突,其中张女士的母亲,57岁的吴依姆腰部挨了一脚,被送往医院治疗。而一名女“中介”的衣服被扯破,胸口被抓伤。
“中介”不识房东租客起了疑心
15日,张女士告诉记者,9月11日,她经过中介蔡大姐联系上这间房的房东,随后签定了租房合同,房租每月为1800元,她还付给了蔡大姐中介费400元。
但9月13日傍晚,一对中年男女来到家中,向她妈妈吴依姆索要中介费约500~900元(月租金的30%~50%)。吴依姆说,她对这名中年妇女有印象,月初,对方曾带她来看过现在所租的这套房。
吴依姆回忆,当时,她是通过社区门口的小广告条,与对方取得了联系。看房时,她只看到了租客,没有看到房东,且月租金高达2200元,便起了疑心。
张女士认为,既然已经给蔡大姐支付了中介费用,即便对方怀疑自己“跳单”,也应该几名中介坐下来商谈。随后,两方起了言语冲突,便建议到派出所协商处理。
在派出所回租房的路上,吴依姆和这名中年妇女冲突加剧。冲突中,吴依姆的腰部挨了一脚,而中年妇女的衣服被扯破,胸口被抓伤。
房子租成了黑中介邀功
15日,记者联系上了这间套房的房主刘女士。刘女士说,她从不认识这两位和张女士发生冲突的“中介”,且自己租房一直都是委托中介蔡大姐代理的。
随后,记者辗转联系上了这两名“中介”。男的自称为“金先生”,女的为“袁女士”,两人关系为夫妻。“金先生”坦承,自己没有中介的资质,刘女士的房子要出租的信息是通过网上,或小区门卫处打听来的。
“金先生”认为,张女士一家通过自己看了这套房,且最终租下了这套房,就应该付给他们中介费用,“这就像乡规民约,双方是口头约定。”
张女士则认为,这两名中介之前曾有带他们去看过房,可以给对方电话费、跑腿费等200元。但“金先生”认为,张女士一家没有诚意。目前,福州鼓东派出所已介入双方的冲突。案件仍在调查中。
律师:可以不给黑中介费用
福州元一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佘雷说,从法律的角度看,“金先生”在没有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情况下,从事房产中介,已经涉嫌无照经营,属违规行为。租户可以不向“金先生”支付费用。
记者调查发现,像“金先生”这类,没有固定经营场所,没有营业执照的“黑中介”,在福州有不少。他们多是通过网络,或者物业保安等的口耳相传,在网上或者社区公告栏内发布房源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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