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54个公园景区11个藏会所 有关部门称已审批
公园 会所
□新闻背景
住建部向全国发出公园"3条禁令"
住建部近日发文指出,公园是公共资源,要确保公园姓"公",严禁任何与公园公益性及服务游人宗旨相违背的经营行为。
一是严禁在公园内设立为少数人服务的会所、高档餐馆、茶楼等;严禁利用"园中园"等变相经营。
二是禁止将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园资产转由企业经营、将公园作为旅游景点进行经营开发。
三是严禁违规增添游乐康体设施设备以及将公园内亭、台、楼、阁等园林建筑以租赁、承包、买断等形式转交营利性组织或个人经营。
住建部要求,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在今年9月1日前将专项检查结果和整改方案上报住建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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