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福清市人民政府批准,福清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挂牌出让两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竞买人范围:(一)2012挂-06号地块:申请人在申请竞买时,须提交申请人与福清市人民政府签订的文化大厦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申请人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二)2012挂-07号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用地者有不良记录的除外;申请人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三、挂牌交易时间:2012年10月8日至2012年10月19日,挂牌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19日(星期五)下午4:00整。
四、挂牌起价及加价幅度:(一)、2012挂-06号地块挂牌起价为人民币9600万元,每次加价幅度不少于100万元。(二)、2012挂-07号地块挂牌起价为人民币3390万元,每次加价幅度不少于50万元。
五、竞买人索取挂牌材料方式及参加竞买申请方式:竞买人可在2012年9月17日至2012年10月17日(其间逢规定的假日除外)工作时间内,迳向福清市国土资源局土地矿产交易中心索取材料。参加挂牌的竞买人申请竞买登记时间2012年10月8日至2012年10月17日(不含节假日)工作时间内,到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证(或护照)等。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17日18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2年10月17日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点:福清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
七、交地时间:成交之日起两个月内交地。
八、成交价款支付方式:第一期出让金缴纳期限为成交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缴纳总价款的50%,第二期出让金缴纳期限为成交之日起两个月内缴纳剩余的50%价款。竞买成交后,竞得人所交的竞买保证金可充抵成交价款,剩余价款按《福清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日期支付。竞买未得者将在十天内无息退回保证金。
九、其他相关事项详见挂牌文件,本公告与挂牌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挂牌文件为准。
十、联系方式:联系人:俞女士、陈先生联系电话:0591—86077127
十一、保证金缴纳银行:
(一)户名:福清市财政局帐号:116010163501001699开户行:兴业银行福清支行
(二)户名:福清市财政局帐号:3501002901012629900000000001开户行:福建海峡银行福清支行
(三)户名:福清市财政局帐号:13150101012006536开户行:农业银行福清市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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