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收费问题待解决 美林湾举行业主交流座谈会
福州市物价局榕价服【2010】65号文件(部分)
对于收费标准的分歧归根于对停车场性质的理解分歧。榕桥物业主任陈景涛在会上告诉业主,美林湾小区总平面图上标识两个停车场为社会公共停车场,而总平面图是规划部门审批的,具有法律效力。且该停车场也是市政府列入2010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中的一部分,由城乡建总总承办。陈主任出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其中写明“配置社会公共停车场两处,地面机动车停车泊位各为100个,分别位于东、西地块内,靠近地块机动车出入口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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