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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鲤南镇一村民房屋被拆13年仍未安置
www.fjsen.com 2012-04-24 15:26   来源:人民网-福建频道    我来说两句

  “如果还有争议,可以由仲裁机构解决!”如何处理这一历史遗留问题,黄国云建议,“如果叶祖地坚持认为58.87平方米没有得到安置,可以进行行政诉讼,起诉鲤南镇政府行政不作为。到时,鲤南镇必然要拿出安置证据,叶祖地也要拿出没有安置的证据。最终以法院的判决为准。我们愿意为他聘请律师,提供法律援助!”

  “我们也希望他去告我们,到时只要我们一审输了,我们也不再上告,绝对给他另外安置!”张荣朗说。

  不过,叶祖地似乎并不想与县政府对簿公堂。

  “走法律程序太漫长了,而且民告官,打官司我们肯定打不赢!”叶祖地说。

  他说,这个58.87平方米的产权本来就不存在“争议”,其理由是:1999年协议书上叶高珠的姓名是由甲方填写,作为乙方只是叶祖地一人签字,叶祖地拆迁前两处房产面积,有1993年向县政府呈报材料,且有县土管局发的两本土地证为据。同时,鲤南镇声称争议部分的58.87平方米是叶高珠的产权,且已安置给叶高珠,但是却一直没有向我们提供足以证明已安置给叶高珠的法律文书,也没有叶高珠和叶祖地的任何有效签字。

  依照今年4月9日,最高法发布的《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法院如何受理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房屋征收、受理后如何进行审查和裁定等问题进行了规范,其中明确提到“明显不符合公平补偿原则,严重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或者使被执行人基本生活、生产经营条件没有保障”等不准强拆的七种情形。

  面对这一棘手的历史遗留问题,仙游县该如何打破最终的僵局?

责任编辑:黄惇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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