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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三迪公馆“郭总”殴打女记者 三迪地产至今麻木不仁
莆田 三迪公馆 打记者
www.fjsen.com 2013-08-16 09:43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郭氏集团总裁郭加迪:不知道此事“打人一般都打坏人”

由于殴打记者事件发生在郭氏集团旗下三迪地产项目内,而三迪国际公馆相关负责人始终未出现。于是,记者致电郭氏集团总裁郭加迪。对于本网记者在莆田三迪国际公馆被一位保安称之为“郭总”殴打一事,郭加迪表示“不知道,出差在国外”,“我们集团都有很多子公司,可以找子公司的领导。”当记者询问相关子公司领导情况,郭加迪以你们记者肯定会知道为由不愿透露。对于是否会关注此事,郭加迪含糊表示,内部汇报的话才会关注。

在采访中,郭加迪一直提醒记者要报警,并要客观说明是否打人。当记者告知打人是警方已经确认的时候,郭加迪说,打人的话也是打坏人,好人一般不会让人家打。随后,郭加迪让记者找相关负责人,便挂断电话。

警方调查:还在侦查阶段不便透露更多信息

截止记者发稿,殴打记者事件已经过去30多个小时,警方的调查情况如何呢?记者联系了城厢区龙桥派出所方警官。

方警官告诉记者,目前,事件还在调查阶段。“昨晚,我们还连夜调取殴打记者现场附近出路口的监控视频”,其他具体细节,方警官称不便透露,约记者明天到派出所向领导了解情况。

律师说法:记者正当采访权利不容侵犯

记者被打不是“小事”。记者采访是在行使一种公共职能,其采访行为本身是在满足公众对新闻的认知,使公众的知情权得以实现。因为记者的采访权是一种公权,它与普通民众之私权不同,因此,被打事件本身就带有公共性。满足公众的知情权是媒体天然的使命。此次东南网记者是因采访一起社会民生事件被打,打人者侵害的实际上是双重权利,一为一个自然人的健康权或生命权,属于私权范畴;二为记者的采访权,即公众对公共事件的知情权,属于公权范畴。

责任编辑:肖月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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