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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重申闲置土地新规 敦促开发商尽快开发
www.fjsen.com 2012-06-20 10:47  刘梦宁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政策背景:

此外,修订后的《办法》也新增了"责任"章节,规定市县国土主管部门未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期限、条件将土地交付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致使项目不具备动工开发条件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而县级以上国土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办法》相关规定,要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问:在查处闲置用地的实践中,过往只强调了企业的责任,对于供应方的问题则少有涉及。但现状是半数闲置用地原因都在政府,却无法追责,这也令一些业界人士直呼不公,此次修订后的《办法》也新增了政府的"责任"章节,您怎么看?

王阿忠:政府违约主要在于拍卖的土地本身不是"净地",或因拆迁无法进行,或因城市规划调整,是一个系统性积累起来的问题,由于政府原因造成开发企业无法开发,本就应该由政府负责。此次《办法》的出台分清了责任界限,这样有助于违约的界定,未来将更加公平。但是只有从根本上改变地方政府作为最大"地主"严重依赖土地的现状,让土地供应主体多样化,才能从根本上实现土地交易的市场化,减少土地闲置现象。

徐峰:作为地方政府,应当退出利益主体,主要承担管理者的角色,不能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需要斩断利益链条,降低土地增值预期,囤地现象自然会降温。如果是政府自身工作没有做好,后期对闲置土地进行追踪的时候就很难执行闲置土地认定和收回。本次国家出台相关责任章节亦是对地方政府的再一次督促。当然,成效几何还看落实!

尹春蕾:政府原因导致土地闲置的情况一直占据了较大的比重,此次的《办法》把"政府原因"进行了明确,使得原来因政府原因原则上不予以追究的情况发生了变化,变为有法可依,提高了这类土地的盘活流通的可能性。

Part2

市场背景:

6月12日,福州进行了2012年首场住宅用地拍卖,这是时隔11个月福州重启住宅用地供应。在多家房企的激烈争夺之下,2幅地块以高溢价率拍出而宣告落幕。

宗地2012-02地块占地58.58亩,毗邻万达广场,周遭配套成熟齐全。有7家竞买人报名竞买,最后经62轮以41.3%的溢价率,总价6.36亿元、楼面价7081元/㎡拍出;

而2012-04地块规划为商住用地,位于仓山区首山路附近,占地20.26亩,起始价为1.34亿元。有12家竞买人竞买,最终经过51轮竞价以97.8%的溢价率,总价2.65亿元、楼面价8412元/㎡拍出。

问:近日福州市刚刚重启住宅用地出让,开发商积极性也初有回升,为2012年的住宅地块供应开个好头。而在此时重提土地闲置处理政策,有什么样的意义?会否影响开发商下半年的拿地热情?

王阿忠:这些《办法》的规定其实之前就有了,如今只不过是更权责明确,对开发商而言,更细化了与政府之间的责任基准范围,反而是有利于开发企业的。

责任编辑: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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