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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颖卖房10年讨249万拆迁款 法院认定转让无效
www.fjsen.com 2012-05-18 07:11  王丽娜 来源:京华时报    我来说两句

宅基地使用证庭审调查成谜

邱某的律师孙莹称,曹颖并未拿出宅基地使用证佐证,无法证明曹颖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曹颖不是该村农民,又没有集体土地宅基地使用证,有什么权利索要拆迁款”。

曹颖的律师杨明利称,1995年河北人胡某获得了涉案房屋的土地使用证,1997年曹颖自胡某处合法购买了该房,当时国家并不禁止城市居民购买农村房屋,1999年的土地管理法才对此予以禁止。他和曹某称,曹颖的宅基地使用证在邱某手上,她不愿拿出来。但邱某否认了该说法。

此前,曹颖申请法院去相关部门调取她的宅基地使用证。昨天,法官庭上宣布了调查结果。法官说,镇政府答复法院称,1995年前镇里曾发过只有镇政府盖章的宅基地使用证,按照规定应该是县级以上政府盖章,因此不太正规,后来区里统一换证,但并未存档。法官还联系大兴区国土资源分局,对方回复称也没有当时农村宅基地使用证的相关档案。

昨天,曹颖的律师要求追加曹颖的上家胡某和村委会为第三人,以查清事实。邱某一方认为没有必要,如果胡某或村委会自认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应取得拆迁款可另行起诉。

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林洪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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