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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建全覆盖分层次住房保障体系 建退出机制
www.fjsen.com 2012-04-01 10:28   来源:中国财经报    我来说两句

  2011年,福建省厦门市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4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开工任务。按照厦门市的测算,规划建设4万套保障房,基本可以解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目前已有2.3万套竣工或基本竣工。全市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实现了应保尽保;在已申请登记的2.2万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中,1万多户家庭已经选房入住。

  据厦门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厦门市按照规划先行、法治保障的原则,先后出台了《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等32项相关制度,构筑了包括保障房建设、分配、管理和退出,较为完善的一整套防护体系。最终目标是建立“住有所居”的全覆盖、分层次住房保障体系。

  绘就保障房“建设蓝图”

  早在2006年,随着城市商品住房房价的不断飙升,“夹心层”难享住房政策的问题就引起了厦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所谓“夹心层”包括,不属于廉租住房申请对象,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但又买不起经济适用住房的群体;不属于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对象(即中低收入家庭),又买不起市场商品住房的群体。

  经过认真调研,从这一年开始,厦门市委、市政府决定将住房保障工作作为政府的重要工作全力推进,在考察了香港、新加坡等地的先进经验后,在全国首次提出了社会保障性住房的概念,并在政策体系设计之初,就搭建起全覆盖、分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框架:

  一是向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廉租住房保障。保障方式包括实物配租、货币补贴和租金核减。

  二是向有一定经济能力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按建造成本(建设成本加区域征地拆迁费用)出售的经济适用住房。

  三是向无经济能力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出租的保障性租赁房。租金按市场标准计租,并由政府按不同家庭收入标准,分别给予90%、80%、70%的租金补助。

责任编辑:黄惇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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