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购房合同存猫腻 开发商多“黑”30多万
www.fjsen.com 2012-08-29 07:59 吴林增 来源:东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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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海峡导报8月29日讯(记者 吴林增 通讯员 李丛 林慧芬)房地产开发商借售房之机,强行要求业主接受“霸王条款”。
近日,在龙岩永定县一新开楼盘购房的李女士,临近交房时忽然发现,与开发商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补充条款规定在房价外加收承担电表开户费、交易费等额外费用2000余元。
李女士十分纳闷,从未听人说买房还要加收电表开户费和交易费的,一打听,周围的邻居都交了这笔“莫名其妙”的费用。
李女士与开发商理论,开发商拒绝退款,还声称不交就不给房屋钥匙。她与另外18名业主,只好联名向永定县工商局投诉。
经调查,该公司于2010年6月开始预售楼盘,期间以“电表开户费”、“交易费”名义,通过合同补充条款向李女士等240余名购房者收取309间商品房及店面的开户费、交易费共计32.4万元。
按照省物价局明文规定,“电表开户费”及“交易费”应为房地产开发公司自行承担的费用,不应转嫁给购房者。
永定县工商局当即责令该房地产公司退还违法收取费用32.4万元,并处罚款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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